員工死亡用人單位賠償金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8W
員工死亡用人單位賠償金

人身權利是每個人最重要的權利之一,包括健康權、自由權等,這些權利都受到法律的保護,任何人都不能侵犯他人的人身權利。侵權行為屬於一種對他人造成損失的違法行為,而人身侵權就是對他人身體造成一定傷害的一種侵權行為,我國對於人身侵權有相關的法律規定,對於造成人身侵權的行為人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對受害人進行賠償,也要及時用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用人單位違規辭退員工需要支付多少賠償金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依照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兩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一個月工資的辭退補償。

月工資按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另外,若是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應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標準向其支付經濟補償,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綜上所述,勞動者在合同未到期前提出離職的,最少要提前三十天告知用人單位。而簽訂勞動合同到期離職的,則沒有時間上面的要求。在合同到期時,勞動者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通常來説,用人單位會在到期前和勞動者協商是否續簽合同。如果續簽的話,則要重新寫一份勞動合同。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