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辭職公司不給籤合同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3W
試用期辭職公司不給籤合同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試用期公司不給籤合同

你好!試用期公司不給籤合同是違反勞動法的。應該這麼説,試用期合同不是一個單獨的合同,它是包括在勞動合同之內的的一個條款。如果先簽了勞動合同,規定了勞動期限那麼才有試用期存在的可能和必要。建立勞動關係就應該簽定勞動合同,因此有關你試用期內的待遇問題應該是勞動合同的一部分。像你這種先試用期後才出現勞動合同的情況雖然説很普遍,但實際上是違反勞動法的。如果你不願意和公司反抗因此丟了工作,那麼就要注意收集證據比如工資卡或者信封或者考勤卡這些能夠證明你在這公司工作過的證據,如果公司履行了承諾那麼皆大歡喜,如果公司試用期滿後辭退你,你可以以上述證據證明你們的勞動關係。這也是沒辦法中的辦法。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