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強制執行期限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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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執行期限3個月

在行政訴訟中,當事人依法享有廣泛的、平等的訴訟權利,同時也承擔必要的訴訟義務。當事人享有訴訟權利,是為了維護其合法權益,當事人履行訴訟義務,是為了維護訴訟秩序,保障訴訟的順利進行。行政訴訟對保障一個國家依法行政,建立法治政府,確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合法權利免受行政權力的侵害,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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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期限

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的期間為兩年,從法律文書規定的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算。法律文書規定分期履行的,從每次履行期間的最後一日起算。法律文書未規定履行期間的,從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算。
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一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由本院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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