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婚姻有小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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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婚姻有小孩了

同居,是指兩個相愛的人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也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間男方和女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係。在我國現行法上,非法同居分為無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兩種。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有小孩了算事實婚姻

有孩子如果沒有以夫妻名義生活也不算事實婚姻,因為事實婚姻的證實還需要其他條件來進行支撐。1994年2月1日之前,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屬於事實婚姻,而事實婚姻與法定婚姻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婚姻法》第八條 結婚登記
要求結婚的男女雙方必須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結婚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予以登記,發給結婚證。取得結婚證,即確立夫妻關係。未辦理結婚登記的,應當補辦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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