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和安置房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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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區別是什麼
安置房和商品房的區別第1大區別:定義不同
安置房:指的是政府在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被拆遷户無房可居而政府對其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換言之,也就是指因城市規劃、土地開發等原因進行拆遷,而為拆遷人或承租人居住所安置的房屋。
商品房:從法律角度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可在市場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類商品房屋,這包括了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
第2大區別:質量問題
一般來説,商品房的修建質量較與安置房來説都比較高。安置房的建設經費因被限制,建築商為賺取較大利潤,通常都會偷工減料、投機取巧。當然也不排除存在質量較好的安居房,不過都並不多,如果遇上了真的算是撞了大好運。
第三大區別:完全產權
這又是安置房和安居房的區別之一,多數安置房是沒有完全產權的,更多的土地性質是劃撥土地,即未繳納土地出讓金。商品房恰好相反,是有完全產權的。商品房的土地性質是出讓,已經繳納了土地出讓金。如果安置房今後要二次交易,很有可能需要重新繳納土地出讓金。
第四大區別:交易時間的限制
多數安置房存在交易時間上的限制,而商品房並沒有。安置房規定在幾年時間裏是不可上市轉售的,商品房不似,只要購買的是已辦理過登記的現房,就可以上市交易的。商品期房除外,法律規定不可轉售。
第五大區別:產權登記
安置房與購買正常的商品房在土地取得上有所不同,拆遷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劃撥出來的,而商品房開發商是以出讓的方式來取得土地。安置房若是已有產權登記,且取得了房屋所有權證,是可以上市交易。
以上就是安置房和商品房五大區別的介紹,這兩種房之間的區別都很明顯,希望能夠幫助購房者正確判斷兩種類型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