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假和年休假之間是否有衝突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7W
產假和年休假之間是否有衝突
產假和年休假之間是否有衝突
職工的產假和年休假之間一般沒有衝突,休產假後還可以再享受年休假,但必須與企業協商統籌安排年休假的時間。單位經職工本人同意不安排職工休年假的,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的工資報酬。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假。對職工應休未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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