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和出資人的區別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8W
債務人和出資人的區別
債務人和次債務人的區別
債務人是債之關係中有義務按約定的條件向另一方(債權人)承擔為或不為一定行為的當事人。是指根據法律或合同、契約的規定,在借債關係中對債權人負有償還義務的人,與“債權人”相對。次債務人是指債務人的債務人,即民法理論上通常所稱的“第三人”。 《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貸款人提供借款時生效。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