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期間又處治安拘留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4W
緩刑期間又處治安拘留

為了是刑事訴訟程序順利進行相關機關依法對犯罪嫌疑人採取的羈押或逮捕等行為就叫做強制措施。強制措施的執行者是必須經過相關的申請才能對犯罪嫌疑人採取強制措施的,否則屬於非法執行強制措施。刑事強制措施一般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拘留、逮捕。而適用對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對於訴訟參與人和案外人不得采用強制措施。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有4種人可不處治安拘留處罰




    
1、70週歲以上的;



    
2、懷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滿1週歲嬰兒的;



    
3、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4、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初次違法的不執行行政拘留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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