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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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法律依據
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依據是什麼

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應該支付勞動者雙倍工資的法律依據是《勞動合同法》10、82條。


《勞動合同法》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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