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給了勞動仲裁好處他們才幫着拖的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W
單位給了勞動仲裁好處他們才幫着拖的嗎
單位不執行勞動仲裁的裁決怎麼辦

可以直接起訴處理,對生效的勞動仲裁裁決書,用人單位拒不履行的,勞動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用人單位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執行裁定的,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受理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


(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


(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並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


(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鑑定人、勘驗人、協助執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的;


(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


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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