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新政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5W
工傷賠償新政
工傷賠償
對於工傷賠償新政這個問題,解答如下: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工傷鑑定以後可以依據鑑定的標準計算出賠償數額。

如您情況比較複雜,本站網也提供律師在線諮詢服務,歡迎你詢本站網專業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