辭退員工賠付計算方式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2W
辭退員工賠付計算方式
辭退員工有幾種方式

(一)預告性辭退

預告性辭退是指企業在辭退職工時,按照法律的規定提前30天通知職工或支付代替通知金的方式辭退職工的行為。主要有以下情形:

1、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二)過失性辭退

過失性辭退是指企業在勞動者有過錯的情況下,無須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辭退職工的行為。依據我國《勞動法》規定,過失性辭退主要有以下情形: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在當代社會可能對於辭退員工這樣的一個事項,普通的老百姓都想要清楚的瞭解一下,在什麼情況之下自己可以獲得經濟補償金,實際上勞動者如果沒有錯誤的話都是可以獲得的,至於具體的補償的金額的話,需要看當地發展水平以及自己的工資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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