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房屋遺產過户需要費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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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房屋遺產過户需要費用嗎

遺產繼承是指生前享有財產因死亡而轉移給他人的死者為被繼承人;被繼承人死亡時遺留的財產為遺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被繼承人的合法遺囑承接被繼承人遺產的人為繼承人;繼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規定或者被繼承人所立的合法遺囑享有的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權利就是繼承權。在我國,遺產繼承的方式分為如下四種:遺囑繼承、遺贈、遺贈撫養協議、法定繼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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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遺產繼承過户費用

1、繼承權公證費用;繼承權公證費按照繼承人所繼承的房地產的評估價的2%來收取,最低不低於200元。2、房地產價值評估費用;根據滬價房(1996)第088號文評估費用根據房地產價值的高低不同採用差額定律累進方式來計算,房地產價格總額(萬元)累進計費率‰,100以下(含100)5,101以上至1000部分2.5,1001以上至2000部分1.5,2001以上至5000部分0.8,5001以上至8000部分0.4,8001以上至10000部分0.2,10000以上部分0.1,3、房地產繼承過户税費;由房屋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記費、5元的權證印花税組成。
4、契税;法定繼承人繼承房地產,免契税,對非法定繼承人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的,需要繳納契税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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