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擔保公司的設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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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擔保公司的設立條件

在創業的大浪潮下,越來越多人投入到創業中,而開公司是很多創業者的首選。開公司的第一步是瞭解公司設立流程,這可以讓創業者取得一步先機,創立了公司為以後發展打下基礎。公司設立是公司成立的前提條件。而公司設立的實質是一種法律行為,屬於法律行為中的多方法律行為,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的設立行為屬於單方法律行為。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普通合夥企業的設立條件

1.有2個以上合夥人,並且都是依法承擔無限責任者。這是關於合夥人人數的規定和合夥人條件的規定,依法不能承擔無限責任者不能作為合夥人。
2.有書面合夥協議。
3.有各合夥人實際繳付的出資。合夥人可以用貨幣、實物、土地使用權、知識產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出資;用以出資的財產應當是合夥人的合法財產及財產權利; 經全體合夥人協商一致,合夥人也可以用勞務出資;除貨幣以外的出資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由全體合夥人協商確定,也可以委託評估機構評估。
4.有合夥企業的名稱。但在名稱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責任字樣。
5.有經營場所和從事合夥經營的必要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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