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你應該知道的交通事故常識小問答

來源:法律科普站 1.36W

1、機動車逃逸發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是否應該賠償?

那些你應該知道的交通事故常識小問答

答: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

機動車不明或者該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需要支付被侵權人人身傷亡的搶救、喪葬等費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後,其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2、駕駛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保險公司是否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答:駕駛人故意製造交通事故的,交強險保險公司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但保險公司享有向實際侵權人進行追償的權利。


3、未購買交強險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責任該如何承擔?

答:未購買交強險的機動車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在交強險範圍內予以賠償的,人民法院應該支持,投保義務人與實際侵權人不是同一個人的情況下,二者應該連帶賠償。


4、多輛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失的責任該如何承擔?

答:這種情況下,如果損失超過各交強險限額之和的,由各交強險保險公司在各自的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損失未超過各交強險之和的,由各保險公司按照比例進行分擔。


5、牽引車(半掛車)在連接使用時發生交通事故後,保險公司該如何賠償?

答:應由保險公司在各自的責任限額內平均進行賠償。


6、同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多個受害人的,一個交強險該如何賠償?

答:這種情況下,人民法院應該根據各被侵權人的損失比例確定交強險的賠償數額。

7、道路交通事故中“道路”是怎麼理解的?

答:“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雖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包括廣場、公共停車場等用於公眾通行的場所,

在單位管轄範圍但允許社會機動車通行的地方,這一解釋將在學校、單位、施工單位等發生的車輛致人傷害或者財產損害納入到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約束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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