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律師為您解答 - 用婚前財產婚後買房是共同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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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中,許多男女在結婚之前就會擁有屬於各自的存款,而一些存款就會延續到婚後,有朋友就會疑惑了,如果是拿婚前財產去買房,房屋到底是個人財產還是共同財產呢?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關於用婚前財產婚後買房是共同財產嗎?

  一、用婚前財產婚後買房是共同財產嗎

  根據我國民法典》規定,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為一方的個人財產。因此,夫妻一方婚前的個人存款歸一方個人所有。

呼和浩特律師為您解答:用婚前財產婚後買房是共同財產嗎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婚姻法解釋(一)》法律明確規定:為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所以,夫妻一方以婚前存款在婚後所購置的房產,屬於婚前財產在婚後的轉化形式,性質上仍屬於個人財產,如果對方沒有出資,則不能主張享有房屋的份額。

  另外,婚前財產產生的孳息,如婚前存款的利息等財產,也屬於婚前財產。同理,上述房產在婚內的增值部分作為個人財產的孳息,也屬於個人所有。

  同樣道理,婚前個人房產動遷後取得的動遷安置房源,如果適用房屋調換置換方式,沒有考慮户籍在冊人員等的其他因素,婚後的動遷安置房源也是作為個人財產的轉化對待,而在離婚時不能以動遷安置房源的取得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而主張予以分割。

  二、哪些財產屬於婚前財產

  1、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工資、獎金,從事生產、經營取得的收益,知識產權的收益,因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資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經取得的財產權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債權等。

  3、婚前財產的利息,包括個人財產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貨幣、股權等形式存在,而婚後表現為另一形態的財產。

  三、婚前房產離婚分割有哪些情形

  1、婚前一方購買、產權證在婚後取得歸個人所有。夫妻一方在婚前以個財產購買的房屋,一次性付清全款的,並將房屋權屬證書登記在一方名下的產權證在婚後取得的也歸個人所有。

  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婚後以夫妻名義共同清償貸款,房屋為個人財產。夫妻一方婚前以個人財產購買房屋,支付首付付款後按揭貸款,產權證登記在一名下的,該房屋為其個人婚前財產。婚後以夫妻名義共同清償貸款,不改變該房屋為個人財產的性質。但對已歸還的貸款中另一方以個人財產清償的部分,應當全部返還菱;以夫妻共同財產清償的部分,應當返還其中的一半。

  3、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有債務的應當返還。產權證登記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有證據證明在婚前購房時也有出資的,在離婚分割財產時,該屋為產權登記人的個人財財產,剩餘末歸還的債務,為其個人債務。但對首期和已歸還的貸款中屬於另一方出資和清償的部分,應當予以返還。

  4、有證據證明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是基於雙方協商,併為共同所有的是妻共同財產、一方婚前購買的房屋,另一方有證據證明其婚前是基於雙方均認可所購房屋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進行出資的,雖然該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分割時應按共同財產的分割原則進行處理,其按揭貸款產生的債務為共同債務。但對於存在當事人出資比例懸殊,且婚後確未共同生活的,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較短等情形的,可參考當時的出資比例對房產行分割,不宜各半分割。

  以上是為您整理的關於用婚前財產婚後買房是共同財產嗎,由此可知,用婚前財產婚後買房不屬於共同財產,因夫妻一方所有的財產,不因婚姻關係的延續而轉化為夫妻共同財產。如其它疑問,歡迎向專業律師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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