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律師為您講解 - 申請工傷鑑定的程序是什麼?
工傷在進行賠償之前有一個很重要的程序,那就是。實踐中,往往會根據工傷鑑定的結果來大致確定按照是什麼標準對傷殘職工進行賠償。申請工傷鑑定的程序是什麼呢?
(1)提出申請。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可以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
(2)審查。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在收到申請人申報勞動能力鑑定的資料後,應當進行初審,看有關材料是否齊備、有效。
(3)組織鑑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受理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後,從醫療專家庫內隨機抽取3名或者5名專家組成專家組進行鑑定。
(4)作出鑑定結論並送達當事人。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在收到勞動能力鑑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
一、工傷傷殘鑑定需要哪些材料?
1、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及複印件。
2、填寫濮陽市工傷傷殘等級鑑定申請表一份。
3、申請人為工傷職工本人的,提供身份證明原件和複印件一份;申請人為工傷職工近親屬的,提供近親屬關係證明;申請人為單位的,應提供單位設立批准文件和複印件一份(加蓋單位公章),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和複印件一份以及單位的授權委託書(加蓋單位公章)。
4、工傷職工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5張。
5、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書。
6、住院病歷及相關檢查報告。
7、交納鑑定費300元。
二、工傷鑑定費用一般由誰出?
1、因工負傷、患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費用,由用人單位支付。
2、因病、非因工負傷喪失勞動能力程度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申請的,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支付;由被鑑定人申請的,鑑定費用由被鑑定人在申請時預付,如經鑑定結論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及以上的,鑑定費用應由被鑑定人所在單位負擔。沒有單位的,鑑定費用由個人負擔。
3、重新鑑定的鑑定費用,由申請方預付。重新鑑定結論與原鑑定結論相符,鑑定費用由申請方負擔。重新鑑定結論與鑑定結論不相符,鑑定費由原鑑定機構負擔。
4、因傷情病情變化要求再次申請鑑定所需的費用,由申請方負擔。
工傷鑑定是工傷認定之後尤其重要的一個環節。勞動者在被認定屬於工傷事故之後,為了明確應該得到多少的工傷賠償,就需要對其傷害情況做出鑑定。而工傷鑑定是一項很專業的活動,一般由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對勞動者評定傷殘等級。因此,隨意一家醫療機構出具的傷殘評定報告書,對確認構成的傷殘等級是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