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需要什麼材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3W

一、法律援助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援助需要什麼材料?

法律援助需要的材料主要有:

1、申請人的基本情況;

2、申請法律援助的事實和理由;

3、申請人的經濟狀況;

4、申請人提供的證明、證據材料清單;

5、申請人保證所提交的證明及證據材料屬實的聲明。

擴展資料:

申請方法:可以到區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請。刑事訴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一、犯罪嫌疑人在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詢問後或者採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聘請律師的;

二、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三、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訴訟代理人的;

四、公訴人出庭公訴的案件,被告人因經濟困難或其他原因沒有委託辯護人,人民法院為被告人指定辯護時,法律援助機構應當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指在國家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的指導和協調下,律師、公證員、基層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務人員為經濟困難或特殊案件的當事人給予減、免收費提供法律幫助的一項法律制度。根據《法律援助條例》第2條的規定: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條例獲得法律問題、代理、刑事辯護等無償法律服務。那麼,法律援助到底該去哪申請,需要什麼手續?本文將做一個簡單的介紹,僅供參考,具體可以參照法律援助條例等相關規定。

依《法律援助條例》第10條、第14條、第17條的相關規定:公民對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項,因經濟困難沒有委託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一)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二)請求給予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請求發給撫卹金、救濟金的;(四)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的;(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的。

請求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向給付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的義務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申請法律援助應當提交下列證件、證明材料:(一)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證明;(二)經濟困難的證明;(三)與所申請法律援助事項有關的案件材料。申請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填寫申請表;以書面形式提出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或者代為轉交申請的有關機構工作人員作書面記錄。

就現在的法律服務的水平來説收費一般都是不會很低的,而那些確實有罪行的人來説想要自己得到最輕的刑罰還是需要依靠律師的幫助,但是也有的人因為經濟困難而沒有能力請得起律師,國家也不會因此就剝奪了他們的權利就設置了法律援助,只要有材料和資格都是可以得到幫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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