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與景區合作協議(景區門票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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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與景區合作協議(景區門票代理)

旅行社與景區合作協議(景區門票代理)

甲方:__________旅行社

乙方:__________旅遊發展有限公司

在誠信遠見、互惠雙贏、自願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甲乙雙方就_______景區銷售代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需具備的條件及應盡義務

1、甲方有強勁的組團、發團能力,同時有運作旅遊專線市場的經驗;

2、甲方本着誠信、互利的目的,作為____景區的銷售代理商,致力於_______景區的銷售工作;

3、甲方在工作的開展過程中本着誠信的態度,為我公司的品牌、形象信譽等負責;

4、甲方在與乙方合作期間,須加強對__________景區的宣傳力度,主要是通過相關媒介在客源市場上的宣傳和同行之間的信息溝通;

5、甲方向乙方提前預購的門票,只能在所在城市區域內預售,不得在景區現場轉手銷售,否則乙方將沒收現場轉手的門票。

6、甲方根據和乙方的協議可以享受由乙方提供的組團旅遊量返政策,量返標準以及執行辦法見附件。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的有利條件及應盡義務:

1、乙方負責在景區現場做好對甲方客户的服務工作,並負責與甲方保持良好的信息溝通,收集甲方返回的意見並及時做出反饋工作等;

2、乙方確保甲方在達到雙方約定的發團人數時,按照協議,執行量返政策和相應獎勵政策;為保障合作雙方利益,甲方每次購票時,乙方將向甲方出具憑證,最終由雙方共同核對確認發團總人數;

3、乙方承擔景區市場營銷工作,確保全年向社會發佈景區形象廣告、活動廣告,並不定時做促銷工作,促進市場影響力,為甲方在旅遊市場上提供必要的外圍支持,營造良好的氛圍;

4、乙方制定的《旅行社價格優惠政策》所涉及的條款將作為協議附件,具同等法律效應。

三、本協議有效期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本着互利互惠、誠信合作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兩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旅行社乙方:__________旅遊發展有限公司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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