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銀規章制度範本專業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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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銀規章制度範本專業版

收銀規章制度範本專業版

為規範公司收銀,提高收銀效率和服務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備用金管理

1、收銀人員上崗前(新店)要到財務部辦理借支“收銀備用金”,統一掛收銀主管或店長。

2、收銀人員發生異動,原收銀員和新收銀員要同時到賬務部辦理備用金交接手續。

3、收銀備用金只能用於店鋪銷售時找零。

4、其他用途的備用金,也只能專款專用,但要建立備用金台賬,詳細記錄備用金收付情況。

二、收銀規範

1、收銀人員在工作時不可攜帶現金,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誤解和可能產生的挪用公款現象。

2、收銀人員在進行收銀工作時,不可擅自離開收銀台,以免造成現金遺失,或引起等候顧客的不滿與抱怨。

3、收銀人員不可任意打開收銀抽屜查看數字和清點現金。隨意打開抽屜既會引人注目,引發不安全因素,也會使人產生對收銀員營私舞弊的懷疑。

4、收款時對所收現金要唱收唱付,及時驗鈔,對有疑問的鈔票,應立即請求顧客更換,現金損失由當事人負責賠償。

5、各店鋪收銀員要建立收銀營業款、提貨券等相關事項的班次交接記錄,並將實收現金與系統銷售核對一致,當場清點現金,交接班時雙方簽名確認,視為交接完成。

6、收銀時出現短款,由當班收銀員賠償,並追究相關責任。

7、收銀員在錄入公司系統時,必須將現金、刷卡及現金券金額分開錄入,如刷卡誤錄現金,部分相應的刷卡手續費由輸單人員承擔。

8、店鋪在做銷售時不準跨期、拼單、毀單,所有銷售在發生時必須全部錄入系統,不得將小票留滯以後工作日確認銷售。一旦發現,將追究當事人及該店店長責任,並賠償相應損失。

9、收銀人員不得私自用信用卡套取現金,一經發現同時處以店長和收銀員套取金額的兩倍罰款,並追究相應人員的管理責任(區店或收銀主管)。

10、晚上結業後,需將錢款、備用金、發票等票據存放在保險櫃中,將保險櫃鎖好,以備第二天的收銀工作。

11、每日營業日報表、銷售小票、營業款要經店長簽字(外埠街店應由區域主管審核確認)。

三、營業款送存

1、各店鋪及各大本營上午10:00前,送存前天下午至晚上的營業款。

2、各店鋪及各大本營在當天營業到下午交接班,將營業款送存銀行一次,下午班至晚上賬餘下的營業額按規定存放在公司指定的保險櫃內。

3、存款時各店必須由店長或店助陪同收銀員,大本營必須由督導陪同送抵銀行。

4、存款過程中要注意資金和個人安全環視一下週圍的情況,提高警惕,不可將營業款裸露在外,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

5、如因送款途中護送人員失職,發生安全事故,由護送人員負責。

四、銷售報表

1、每日11點之前應交前一天報表,每月1日9點之前提交上月最後一天營業報表。

2、提交銷售日報表前,應將報表現金、信用卡、現金券金額與系統金額核對一致,按時填寫好日銷售報表及繳款單,並粘貼好刷卡小票。

3、外地店鋪則應按時發送電子銷售報表。

五、退換貨管理

1、發生銷售退換貨時各店長要報區域主管現場核實,區域主管在其核決權限內決定退貨行為並報財務數據及品牌經理備案。

2、活動券購買的商品按活動折扣退貨,銀聯刷卡單,不能直接退現金給顧客,應找財務部出納領取退單申請表,要求顧客填寫退單申請表,收銀員簽字,最後交給出納受理退單。

六、發票管理

1、發票領用、保管

(1)各店鋪對發票實行專人管理,領取發票由專人負責,責任到人,財務部設發票管理台賬,由領用人簽字,在發票聯加蓋發票專用章。

(2)填開發票前,必須對所領用的發票進行檢查,如發現有缺聯、少頁、重號、少號、模糊不清等印刷質量問題,應停止使用發票,及時整本交回財務部處理。

(3)發票只限在本店鋪合法經營範圍內使用,不準向外轉借、代開、買賣。

2、發票填開

(1)開具發票的前提必須是:確認有銷售收入並與開票金額一致。

(2)填開發票時,應按日期、順序號、全份複寫。填開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包括客户名稱、項目數量、單位、金額,未填寫的大寫金額單位寫上“零”。大小寫與剪裁金額一致。

(3)開具發票不能塗改,如有差錯,應註明作廢(每本發票作廢份數不準超過三份),每份作廢發票須一次複寫,填上作廢(中間寫一個,裁剪部分寫一個)全部聯次不能撕下。另再重新開具。作廢的發票應整份保存,並註明“作廢”字樣。

(4)團體購物需退貨時,應持原發票,如因已報帳不能提供原發票的,應有購貨部門證明發票複印件才能開具紅字發票,證明信及發票複印件附在發票存根聯後。

(5)嚴禁偽造、塗改、撕毀、挖補、拆本和單聯填寫。

3、發票收回

(1)使用發票的部門應妥善保管發票,不得丟失。如發票丟失,應於丟失當日書面報告財務部,再由財務部上報處理。

(2)發票用完一本後,整本交給公司出納,存根聯同時上交,並按月份統計該本的銷售金額及作廢份數及相應欄目。銷售小票單獨裝訂成冊。

(3)各店長應於所領發票到期的前一個月內(發票的有效期為購買日起九十日內,購買每本發票右上角手寫日期),無論發票用完與否,均應交回財務核銷,否則,每延期一天處以店長10元的罰款,由此導致的税務罰款,由店長全額承擔。

(4)財務部在收回發票存根時,將嚴格對發票的填開情況進行自查,如發現有不規範填開,處以開票人每張30元罰款,在交付税務驗舊檢查時被查出並罰款,罰款金額超出30元一併由開票人補齊。

(5)如因發票管理不善而發生税務部門罰款,公司將直接追究有關部門和人員的經濟責任。

七、現金券管理

1、由店鋪區店(大本營主管)統一從出納處領取現金券,交收銀員保管,存放保險櫃。

2、現金券必須按券號的順序一併發放並在現金券上註明活動的有效日期。

3、活動用券的退回,應在活動結束後的第二天連同報表一起交回給出納,輸用券出庫,外埠地區以郵件形式將未使用券號發到出納郵箱,辦理出庫。

八、其他管理

1、系統出現故障時,開不了電腦,小票要用公司備用小票填開銷售單,待正常時將銷售補入,將手工單與營業報表一同上報。

2、收銀人員發生人事變動,前任有義務培訓新上崗人員,在新上崗人員完全掌握相關操作之後,前任方可離開,並做好書面交接記錄。工作交接手續要清,做到各盡其職,各負其責。

九、收銀員考核

1、考核計分與罰款累積,每扣1分對應1元。

2、由各個店店長綜合收銀員在各方面的表現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上報。

3、月扣分在40分以上者,則為考核不合格,不合格的將進行重新培訓。

十、本規章制度自頒發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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