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適用全日制單位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9W
勞動合同適用全日制單位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全日制勞動合同的工時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我國目前實行的是每日工作8小時、每週工作40小時的標準工時制。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延長職工的工作時間。
根據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
(1)我國現在實行的是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不超過40小時的工時制度,這是標準工作時間。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針對因工作性質特殊,需連續作業或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的企業部分職工,採用的以周、月、季、年等為週期的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在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週期內,具體某一天、某一週的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或40小時。
(3)不定時工作制是指每一工作日沒有固定的上下班時間限制的工作時間制度。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職工,不受日延長工作時間標準和月延長工作時間標準的限制,但用人單位應採用彈性工作時間等適當的工作和休息方式,確保職工的休息休假權利和生產、工作任務的完成。
(4)非全日制工作制是指以小時計酬,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4小時,同時為一個以上用人單位提供非全日制工作的,每週累計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0小時的用工形式。用人單位應當按時足額支付非全日制勞動者的工資,具體可以按小時、日、周或月為單位結算。
法律依據: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