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續簽勞動合同能主張未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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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續簽勞動合同能主張未籤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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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簽未籤勞動合同怎麼賠償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續訂合同屬於訂立勞動合同中的一種形式,也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到期後,用人單位應當在一個月內與勞動者續訂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無正當理由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自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的工資。用人單位沒有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與沒有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對於勞動者申請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是沒有區別的。合同到期沒有續簽勞動合同,從第二個月起應支付雙倍工資。但不支付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是與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時,才主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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