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屋買賣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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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屋買賣合同

二手房屋買賣合同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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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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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坐落於   ;位於第 層 户,房屋結構為 ,房產證登記面積 平方米,地下室一間,面積 平方米,房屋權屬證書號為   。

第二條 價格: 以房產證登記面積為依據,每平米  元,該房屋售價總金額為  萬元整,大寫:  。

第三條 付款方式: 乙方於本合同簽訂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 元整,大寫:  ,  日內交付 萬元(大寫),餘款  元(大寫  )在房屋過户手續辦理完畢之日支付。

第四條 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應於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將該房屋交付乙方。

第五條 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責任。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六條 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責任。每逾期一天,甲方按累計已付款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  日,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第七條 關於產權過户登記的約定: 甲方應協助乙方在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屋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過户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乙方不能在房屋交付之日起  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並按已付款的  %賠償乙方損失。

第八條 簽訂合同之後,所售房屋室內設施不再變更。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質量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符合房屋出售的法定條件。房屋交付使用之前的有關費用包括水、電、氣、物業、有線等費用有甲方承擔。由此引發的糾紛有甲方自行處理,於乙方無關。

第九條 甲方保證在辦理完過户手續之日起 日內,將户口遷出,逾期超過   日,乙方每日按已付款的  %收取違約金。

第十條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税費均按國家的有關規定由甲乙雙方交納。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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