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未簽字的買賣合同的效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7W
夫妻一方未簽字的買賣合同的效力

合同效力,指依法成立受法律保護的合同,對合同當事人產生的必須履行其合同的義務,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這個“法律效力”不是説合同本身是法律,而是説由於合同當事人的意志符合國家意志和社會利益,國家賦予當事人的意志以拘束力,要求合同當事人嚴格履行合同,否則即依靠國家強制力,要當事人履行合同並承擔違約責任。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買賣合同只有一方簽字有效嗎

一般情況下屬未成立合同,單方簽字對方未認可的該合同無效。但在當事一方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另一方已經履行合同中的主要義務,且持有已履行義務的相關證據,對方認可的,該合同法律將予以支持。

《合同法》第三十二條 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第三十六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合同,當事人未採用書面形式但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第三十七條 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在簽字或者蓋章之前,當事人一方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的,該合同成立。

大部分合同在當事人都簽字或者蓋章之後,那麼最後一個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之後就會成立,買賣合同也不例外。根據我國《合同法》的規定,依法訂立的合同,在成立之後就會生效,當然特殊情況則例外。因此,多數時候買賣合同也是在成立之後就會生效,對當事人產生約束力,需要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來履行自己的義務,否則就要承擔違約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