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和學生的就業安置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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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和學生的就業安置協議書

學校和學生的就業安置協議書

甲方:

乙方:

性別:家庭住址:

手機:身份證號碼:

為拓寬本校畢業生就業渠道,促進人才交流,充分發揮甲方優勢,做好應屆畢業生就業安置工作,在雙方相互信任、公平、公正的基礎上,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權利和義務

1、經甲方考核合格後,推薦乙方上崗

2、將乙方推薦到與本專業相關的企業

3、確保乙方錄用後的待遇按該企業相關規定執行

4、協調用人單位與乙方簽訂《聘用合同書》;

5、因乙方工作態度、工作過失被用人單位解聘,甲方將不再為乙方安排實習、就業崗位。

6.未經學校和實習就業單位同意擅自離崗的,甲方將不再為乙方安排實習、就業崗位。

二、乙方權利和義務

1、如實向甲方提供真實資料,如有虛假,責任自負。

2、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崗前培訓,在安置上崗期間,應服從甲方的統一組織和安排,外出應請假或告知甲方,以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

3、試用期間應主動保持與甲方的聯繫(更改聯繫方式時應及時通知甲方)。

4、若有嚴重的生理疾病應予以説明,否則所引起的後果由乙方自負。

5、乙方必須遵守用人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由於乙方原因被用人單位解聘,甲方概不負責任。

三、合同發生爭議的處理方式:

1、向本單位相關部門申請調解

2、向甲方所在地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由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並至乙方到用人單位上崗轉正之日自動終止。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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