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析產變更登記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4W

離婚析產變更登記

離婚析產變更登記

{子問題開始}一、適用情形

已經登記發證的房屋,房屋產權人夫妻雙方因離婚重新明晰房屋產權歸屬,應當申請離婚析產變更登記。

二、{子問題開始}申請主體

申請人為房屋所有權證(或不動產權證書)上登記的權利人原夫妻雙方。

{子問題開始}三、申請材料:

1.不動產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原夫妻雙方身份證);

3.不動產權屬證書;

4.離婚證、離婚協議或生效的法律文書(離婚協議中未體現結婚時點的還需提交原結婚材料);

5.房屋已設定抵押的,應由抵押人與抵押權人共同申請。抵押權人提供同意在抵押期間辦理變更登記的函、不動產登記證明(他項權證)、抵押權人身份證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經辦人身份證。

{子問題開始}四、辦理流程

取號→窗口受理→取證

{子問題開始}五、收費標準

不收費

{子問題開始}六、辦理時限

2個工作日

{子問題開始}七、辦理地點

大連市不動產登記中心(黃河街88號)三樓20-29號窗口

{子問題開始}八、諮詢電話

0411-83691066、83691099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