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位合同
車位合同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管理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雙方本着平等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就乙方受讓 地下車位事宜,經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編號及數量:
乙方受讓 地下車位順序號為 號車庫 區 車位 個。
二、單價及總價:
人民幣 單價:(大寫金額) 元整
(小寫金額) 元。
人民幣 總價:(大寫金額) 元整
(小寫金額) 元。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次性全額付款:乙方於 年 月 日一次性付清全款,由乙方付給甲方。
四、交付期限:
甲方於 年 月 日前將車位交付乙方使用,但如遇到①不可抗力,且甲方在發生之日起2周內告知乙方的;②政府政策及工作原因等特殊情況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者變更合同外,甲方可據事實予以延期。
五、車位使用權期限為永久使用權。
六、違約責任:
甲方在乙方付清車位轉讓款、交納相應的費用、並將車輛保險手續登記入庫後,甲方將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如乙方未按時付清車位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車位價款的月萬分之二點一)支付違約金。
七、車位管理及其他:
1、凡受讓 車位的業主必須嚴格執行物業公司對車庫管理的各項規定。
2、乙方按期向丙方交納物業管理費(衞生、車輛管理、水、電費和採暖費等)。
3、對不按期交納管理和採暖費的乙方,丙方有權拒絕其車輛入庫。
4、凡受讓的車位只能用於停放車輛,不得另作它用,對用於它用的車位,丙方有權清除車位上的一切物品。所造成損失由乙方負全責。
5、凡停放於車庫的車輛必須辦理手續登記入庫。一個車號對應一個車位,若更換車輛或更換車牌號時,必須重新辦理登記手續。
6、若受讓方車位轉讓或更名時,本協議的權利、義務隨之轉讓,保持不變,但轉讓或更名雙方必須持相應的合法手續到甲方和丙方處備案,辦理相關手續。
八、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三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丙叁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負責人:
經辦人:
聯繫電話:
乙方:
負責人:
經辦人:
聯繫電話:
丙方:
負責人:
聯繫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