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整理勞務服務協議書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1W

檔案整理勞務服務協議書

檔案整理勞務服務協議書

甲方:

乙方:

因工作需要,甲方需要整理檔案,乙方必須按照檔案整理標準化、規範化要求對甲方的所有檔案進行整理,經協商,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一、檔案整理自年月日開始,全部工作任務必須在年月日前完成。

二、甲方給乙方提供檔案整理場所、檔案整理用具(如:訂書機、規檔章等)、檔案裝具(如檔案盒等),乙方負責檔案的整理工作。

三、乙方按省一級標準為甲方整理各類檔案,雙方驗收合格後,甲方一次性付清相關費用。

四、檔案整理勞務服務包乾費用:合計人民幣元整(小寫:¥元)。整理工作結束後,乙方出具税務發票收取費用。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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