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鑑定要注意哪些事項 - 醫療事故鑑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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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要注意哪些事項,醫療事故鑑定要注意

想要確定醫療事故賠償金額,首先要對醫療事故進行鑑定,確定醫療事故的等級,這樣才能依據法律規定進行計算。沒有經過醫療事故鑑定就很難解決相關問題,甚至可能引起醫療糾紛。醫療事故鑑定可作為醫患雙方協商解決醫療糾紛的依據、是衞生行政部門處理醫療糾紛案件的法定依據、是衞生行政部門作出行政處罰的法定依據、訴訟中的證據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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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鑑定要注意什麼

第一、注意提起醫療事故鑑定的時效性。《條例》規定,患者應自知道和應當知道身體健康受到損害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否則,將喪失權利。

第二、及時提交有關鑑定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材料。根據《醫療事故技術鑑定暫行辦法》的規定,患方應在收到醫學會通知之日起10內提交有關鑑定材料、書面陳述及答辯材料。否則,專家鑑定時可能會因缺少重要資料或無法全面瞭解醫療全過程而直接影響鑑定結果,甚至出現對患方不利的鑑定結論。

第三、行使鑑定專家抽取權和申請回避權。根據《條例》的規定,患方應在該階段充分行使鑑定專家抽取權和申請回避權,儘可能主動排除可能鑑定結論的人為因素。

第四、積極參與鑑定。患者應充分準備陳述意見和理由,對專家的提問儘可能客觀準確、全面表述。

第五、事先了解鑑定書的主要項目有助於患方的事先準備。鑑定書共有8個項目,其中特別重要的是第四項:醫療行為有否違法違規;第五項醫療過失行為與人身損害後果是否存在因果關係;

第六項醫方的責任程度;

第七項醫療事故等級。第六、再次鑑定申請權和時間規定。患方對首次鑑定的程序有異議或對鑑定內容、結論不服,有權提請再次鑑定,但值得注意的是時效性,自收到首次鑑定書之日起15日內提出,否則喪失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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