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勞動局做傷殘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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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勞動局做傷殘鑑定

工傷鑑定是在申請工傷鑑定的職工被認定為工傷的基礎上,在其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設區的市以上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對其工傷有關事宜進行鑑定的行為。工傷鑑定的範圍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停工留薪期鑑定確認,護理等級鑑定,傷殘輔助器具配置鑑定等。廣義的工傷鑑定包括勞動能力鑑定和致殘等級鑑定,狹義的工傷鑑定指致殘等級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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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傷殘鑑定,勞動局的人可以陪同去鑑定現場嗎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通常是分配進行的,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人員一啊不能會到場組織,並向專家組移交部分資料。但對此,法律並無強制性規定必須到現場。r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衞生計生委r《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r第四條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履行下列職責:r(一)選聘醫療衞生專家,組建醫療衞生專家庫,對專家進行培訓和管理;r(二)組織勞動能力鑑定;r(三)根據專家組的鑑定意見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r(四)建立完整的鑑定數據庫,保管鑑定工作檔案50年;r(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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