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交通傷殘多久能鑑定完

來源:法律科普站 3.22W

一、關於交通傷殘多久能鑑定完?

關於交通傷殘多久能鑑定完

鑑定應當在二十日內完成;需要延期的,經設區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十日。鑑定週期超過時限的,須報經省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批准。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條第二款規定: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後,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故此傷殘鑑定應待治療終結,通常是出院後三個月,但若傷情已穩定可以提前根據醫療機構的建議向有資格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療中安裝的鋼釘) 要取出固定物後,才能做傷殘鑑定。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很多當事人對傷殘評定的時間往往把握不準,導致一些傷殘鑑定結論在訴訟中無法得到法院的支持。殘疾賠償金是對交通事故受害人經現有醫療手段和醫療水平治療後仍留下的傷情影響工作和生活進行賠償的一個法定賠償項目。

交通事故致殘的,應在治療終結後,由具有資質的傷殘鑑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一般應在治療終結,出院後進行鑑定,如有內固定的,必須待內固定取出恢復後才能做傷殘鑑定。

如果在治療終結前進行鑑定,此時尚未治療終結,對治療終結後,受害人是否會留下一定的傷害影響,是否能完好如初,尚無法判斷,根據此時受害人的傷情做出的評價是不客觀的,無法反映、體現治療終結後的情況。

二、交通肇事罪是怎麼量刑的?

(一)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情形

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如下傷害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並具有:

(1)酒後、吸食毒品後駕駛機動車輛的;

(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5)嚴重超載駕駛的;

(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二)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如下傷害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發生交通事故後如果具有上述13項及15項情況,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即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

2、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3、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4、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三)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行為人

(四)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後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後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以故意殺人罪或者故意傷害罪定罪處罰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交通肇事後,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從發生交通事故到做完傷殘鑑定的週期肯定是比較長的,其中最主要的還是受害者在醫院治療的這段期間,有些後果特別嚴重的交通事故受害者,能光在醫院治療的時間就長達半年甚至是一年左右,而情節輕微的交通事故在醫院治療的時間可能十幾天就完成了,只要已經開始進行傷殘鑑定的程序,很快就能出結果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