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載處罰標準是什麼 - 超載怎麼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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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超載處罰標準是什麼

超載處罰標準是什麼 超載怎麼處罰

超載扣分和處罰規定,分為以下兩種情況:

(一)客車超載

1、客車超載扣分標準: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12分;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扣6分。

2、客車超載罰款標準:

公路客運車輛載客超過額定乘員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超過額定乘員百分之二十(20%)或者違反規定載貨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二)貨車超載

1、貨車超載扣分標準: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一次扣6分。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一次扣3分。

2、貨車超載罰款標準:

貨運機動車超過核定載質量的,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超過核定載質量百分之三十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發生汽車或客車超載的情況,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機動車至違法狀態消除。

運輸單位的車輛有本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的情形,經處罰不改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二、車輛超載保險公司能拒賠嗎

超載保險理賠要看事故原因。

車輛超載,保險公司是否需要賠償,根據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不是超載而定。

按照保監會原頒發的機動車輛保險條款投保人、被保險人義務中的第25條規定:被保險人及其駕駛員應當做好保險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並按規定檢驗合格;保險車輛裝載必須符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中有關機動車輛裝載的規定,使其保持安全行駛技術狀態;被保險人不履行規定的義務,保險人有權拒絕賠償或自書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險合同;已賠償的,保險人有權追回已付保險賠款。

可是,由於沒有明確超載和保險事故的因果關係,又沒有將因超載而發生的事故列為責任免除的範圍,因此發生了不少保險糾紛。

超載可以拒賠,但超載並不是一個可以拒賠的萬能理由。若是行人違規在先,事故主要責任方是為了避讓行人才導致事故發生。超載不能成為保險公司拒賠的理由。

以上就是本站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機動車超載處罰標準的內容,希望可以為您提供一些幫助。機動車在運行過程中如果有超載行為的話,屬於違章行為,此時受到的處罰包括扣分和罰款。要是你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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