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票手續費新規定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7.82K

一、退票手續費新規定是怎樣的?

退票手續費新規定是怎樣的?

開車前8(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費;票面乘車站開車時間前48小時以上的按票價5%計,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的按票價10%計,不足24小時的按票價20%計。

1、開車前8天(含)以上退票的,不收取退票費;

2、票面乘車站開車時間前48小時以上的按票價5%計;

3、24小時以上、不足48小時的按票價10%計;

4、不足24小時的按票價20%計。

開車前48小時~8天期間內,改簽或變更到站至距開車8天以上的其他列車,又在距開車8天前退票的,仍核收5%的退票費。辦理車票改簽或“變更到站”時,新車票票價低於原車票的,退還差額,對差額部分核收退票費並執行現行退票費標準。

上述計算的尾數以5角為單位,尾數小於2.5角的捨去、2.5角及以上且小於7.5角的計為5角、7.5角及以上的進為1元。退票費最低按2元計收。

改簽或變更到站後的車票乘車日期在春運期間的,退票時一律按開車時間前不足24小時標準核收退票費。

二、如果在窗口辦理退票的,須在開車前辦理:

(1)乘車人本人辦理的,請提供車票和購票時所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辦理退票。

(2)代乘車人辦理的,請提供車票及代辦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購票時所使用的乘車人有效身份證件原件。

(3)居民身份證無法自動識讀或者使用居民身份證以外的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購票的,請提供訂單號碼。

三、退票時間

在發站開車前,特殊情況也可在開車後2小時內,退還全部票價,核收退票費。團體旅客必須在開車48小時以前辦理。網上購票且未換取紙質車票的,還可以於不晚於開車前2小時登錄網站辦理退票手續。

第四十九條 因承運人責任致使旅客退票時按下列規定辦理,不收退票費

1、在發站,退還全部票價。

2、在中途站,退還已收票價與已乘區間票價差額,已乘區間不足起碼里程時,退還全部票價。

3、在到站,退還已收票價與已使用部分票價差額。未使用部分不足起碼里程按起碼里程計算。

4、空調列車因空調設備故障在運行過程中不能修復時,應退還未使用區間的空調票價。

第五十條發生線路中斷旅客要求退票時,在發站(包括中斷運輸站返回發站的)退還全部票價,在中途站退還已收票價與已乘區間票價差額,不收退票費,但因為漲價收的部分和已使用至到站的車票不退。如線路中斷系承運人責任時

從上面我們可以看出,在開車前八天退票是不收取手續費的,因此想要辦理退票的,最好在前八天之前就辦理完畢,如果是火車已經要開的48小時五分。之前退票就要收取5%的手續費,如果是團體火車票要退票,最好是在48小時以前。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