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辭退書怎麼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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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辭退書怎麼寫?

一、員工違反規章制度辭退書怎麼寫?

自 年 月連續累積早退 次。違反了員工手冊第六章第1條:凡在規定上班時間開始後30分鐘內,未做考勤記錄或考勤記錄後沒有到崗工作,視為遲到;凡在規定下班時間前擅自離開公司,視為早退;工作時間未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無故缺勤,擅自離開公司或請假未獲批准私自休假,視為曠工;每次遲到(早退)達30分鐘及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按照公司相應的管理制度規定,構成違紀行為,現公司有權予以辭退處分。現公司正式通知:

請收到本通知後3日內對上述行為向公司做出書面解釋,並提供相應的依據。逾期視為放棄在本公司的工作,雙方勞動關係將該3日期滿後解除,公司不再另發通知。

請於勞動關係解除後3日內配合主管辦理離職交接手續,交接公司財物。

特此通知

二、辭退違紀員工需要提前通知嗎

員工嚴重違反紀律解僱,不需要提前通知,也不需要經濟性補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三、辭退違規的員工需要賠償嗎

因勞動者本人原因給用人單位造成經濟損失的,用人單位可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要求其賠償經濟損失。經濟損失的賠償,可從勞動者本人的工資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

用人單位辭退勞動者如果是合法的辭退是可以不用賠償賠償金的,如果勞動者違反規章制度,需要按照實際的情況進行相應的辭退通知,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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