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法規定節假日加班三倍工資如何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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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勞動法》規定節假日加班三倍工資如何計算?

勞動法規定節假日加班三倍工資如何計算?

法定假日安排工作的加班費,按勞動合同約定的標準為基數計算。

根據《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勞動部《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日工資或者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工資報酬。

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標準,是指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的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照集體合同規定計算。勞動合同與集體合同均沒有約定的,按照本人正常工作期間實際工資標準計算。

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工資標準為:日加班工資=月工資÷21.75乘以300%;小時工資=月工資÷21.75÷8乘以300%。

二、公司加班不給加班費有什麼方式解決?

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按照勞動法第44條規定,在標準工作日內安排加班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加班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300%的工資報酬。加班不給加班費怎麼辦而且還強制加班如果單位拒不支付加班費的,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舉報。

單位拖欠工資、未支付加班費用的,可以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直接通知單位解除勞動關係,要求單位足額支付加班費用,並且可以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可以依法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要求支付拖欠的加班費,或者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支付加班費及經濟補償金。

三、值班和加班有什麼區別?

1、工作特點和工作任務不同。值班和加班雖然都是在法定工作時間之外負擔一定責任,但值班是因一定特殊原因,由勞動者在非工作時間內承擔一定非生產性、非本職工作。而加班是因單位的生產經營需要,由勞動者在原工作崗位和非工作時間繼續從事本職工作。

2、調整規範不同。關於值班問題,目前尚無明確的法律規範對其進行調整。而加班卻應受《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調整。

3、工作報酬支付依據不同。值班的報酬標準法律上也無明確規定,一般情況下由單位內部制定的規章制度予以規範。而加班報酬是受《勞動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直接規範。

4、時間限制不同。值班並沒有時間長短的限制。而加班必須受《勞動法》規定的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的限制。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工資額300%支付工資報酬。工作時間超過或者少於8小時的,應當按照實際工作時間,以小時工資標準支付工資報酬。法定假日加班,8小時以內加班工資按日工資的三倍計算,超過8小時的部分,按小時工資乘以超過的小時數再乘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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