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仲裁費用不能支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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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濟仲裁費用不能支付嗎?

經濟仲裁費用不能支付嗎?

勞動仲裁不收費,商事仲裁才收費。

爭議金額一般以申請人在仲裁請求書中所寫的請求數額為準,其請求數額與實際數額如有出入,以實際數額為準。案件處理費按實際開支數額收取。具體如下所述:

當事人在提出仲裁申請時,應按照仲裁委員會制定的收費標準,預交案件仲裁費用,仲裁費用包括案件受理費和案件處理費(具體標準見相關文件)。

仲裁費用通常包括仲裁機構的管理費、仲裁員的報酬和支出以及辦理仲裁案件所發生的其他合理的、實際的費用,諸如仲裁庭聘請專家、鑑定人和翻譯而發生的費用,調查取證費用等。

仲裁費用,是指仲裁機構根據仲裁規則或者國家的有關規定,向當事人收取的辦理糾紛案件所需要的經費。仲裁費用一般分為案件受理費和案件處理費。所謂案件受理費,是指仲裁機關辦理案件所支出的費用。所謂案件處理費,是指敗訴方補償勝訴方因辦理案件所支出的費用,其中包括:律師費、鑑定費、勘驗費、差旅費和證人的誤工補貼及食宿費。

二、經濟仲裁與經濟訴訟相比有哪些特點

仲裁與訴訟是現代社會兩種並行的糾紛解決方式,對於涉及財產利益的民事經濟案件(個別類型案件除外),當事人可以合意選擇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不選擇仲裁而向法院提起訴訟,但如果選擇了仲裁(訂立了仲裁協議或條款),則只能以仲裁方式解決糾紛,不能向法院訴訟,仲裁協議或條款無效的除外。

仲裁相比與訴訟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1、仲裁以當事人雙方自願為前提,雙方當事人須在糾紛發生之前或之後達成仲裁協議,否則仲裁機構無權受理

2、仲裁機構具有可選擇性,糾紛的雙方可以協議選擇某個仲裁委員會作為糾紛的解決機關

3、仲裁員可由當事人自願選擇

4、仲裁過程以不公開為原則,具有保密性

5、仲裁以“一裁終局”為原則,當事人不服仲裁裁決的,不可以上訴

經濟仲裁和經濟訴訟是兩種不同的調解糾紛的方式,當事人可以合意選擇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不選擇仲裁而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以當事人雙方自願為前提,仲裁機構具有可選擇性,仲裁過程以不公開為原則,具有保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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