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以上員工主動離職補償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8W

一、十年以上員工主動離職補償嗎?

十年以上員工主動離職補償嗎?

沒有補償,員工工作滿十年主動離職,勞動者主動離職,如果用人單位無過錯,用人單位不需要補償勞動者,需要依法結清勞動者工資即可。

10年老員工主動離職的話公司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補償金,除非老員工也是被迫離職的,那這樣的話公司需要支付10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不過,員工主動離職雖然沒有補償金,但用人單位必須要支付當事人的工資,而且離職應該提前一個月就通知單位。

雙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需要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才可以,主要包括:

1、用人單位依法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但是用人單位存在過錯;

3、勞動合同期滿,除用人單位願意續簽勞動合同,勞動者不願意續簽勞動合同外的情況;

4、用人單位破產或其他原因無法繼續經營的。

二、員工主動離職怎麼解除勞動合同?

1、正常離職了,就解除勞動合同了,單位和勞動者再沒有勞動關係

2、勞動關係解除後,雙方的義務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經濟補償金補償年限上不封頂,沒有最多不超過24個月本人工資的説法,但是月平均工資超過統籌地區在崗職工社會平均工資三倍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員工主動離職,單位不需要給補償,正式入職單位工作的員工,要想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需要履行提前告知的義務。在辦理離職手續前一個月,要向用人單位提交書面的離職報告。一個月之後,不用取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就可以和單位解除勞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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