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發工資員工離職信認為主動離職就沒有補償金了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2W

一、不發工資員工離職信認為主動離職就沒有補償金了嗎?

不發工資員工離職信認為主動離職就沒有補償金了嗎

因為不發工資離職的有補償金,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二、公司拖欠工資員工可以隨時離職嗎?

公司拖欠工資員工可以隨時離職。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並不是交了離職信就一定按照主動離職來處理的,關鍵還是要看員工離職的原因的,例如受到公司的強迫,公司讓孕婦主動遞交離職信,其實公司這種操作行為都是違法的,員工自己應該保留好相關的證據以便維權。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