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非法辭退賠償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2W

一、用人單位非法辭退賠償嗎?

用人單位非法辭退賠償嗎?

需要給予勞動者賠償金。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的賠償金數額為經濟補償金的兩倍。經濟補償的計算標準為,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支付,這裏的月工資指的是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而不是一年中某月的最高工資。如果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滿一年,單位需要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的二倍作為賠償金。

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這裏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按應發工資計算。如果單位沒有正當合法理由單方辭退,需要按上面標準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違法辭退的賠償:勞動者在用人單位每工作滿一年的,賠償二個月的工資;半年以上不滿一年的,賠償二個月的工資;不滿半年的,則向勞動者賠償一個月的工資。

二、辭退員工怎麼給補償?

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工作時間不滿一年滿半年的按一個月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作時間不滿半年的按半個月的標準發給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須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有以上的內容可以看出,有人單位如果是無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是需要補償員工,要根據員工工作時間的長短來補償員工的。

用人單位違法辭退勞動者的需要給賠償,勞動者存在法定過錯行為,被用人單位辭退的,單位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單位單方面辭退勞動者的,要按照員工的工作時間,給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違法辭退員工的,要給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