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路口事故怎麼認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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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十字路口事故怎麼認定責任

十字路口事故怎麼認定責任

(一)追尾交通事故:

1、後車撞行駛中的前車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後車承擔全部責任。

2、夜間前車沒有尾燈,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車承擔事故次要責任,後車承擔事故主要責任。

(二)特殊交通事故:

1、發生單方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自行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2、發生交通事故後一方故意逃逸的,逃逸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3、發生交通事故後一方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二、出車禍對方全責怎麼賠償?

可以要求的主要賠償項目及標準有:

1、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機構或者鑑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4、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5、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6、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九級傷殘按照20%計算。

十字路口並非沒有全責,如果沒有紅綠燈的十字路口發生撞車事故,非先行車道車輛負全責或主責,也就是説合乎法規在十字路口有優先通行權的車輛不需要承擔責任或次責,應該讓行的車輛承擔全責或主責,有紅綠燈的路口自然是闖紅燈的一方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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