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醉駕拘役過算不算累犯

來源:法律科普站 1.63W

關於醉駕拘役過算不算累犯

一、醉駕拘役過算不算累犯

不會,如果只是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犯罪分子會被判處拘役,而判處拘役後再犯罪的是不會被認定為累犯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五條【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於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第六十六條【特別累犯】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後,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

二、拘役的適用對象

拘役的適用對象主要有以下幾點:

1、拘役一般只適用於犯罪性質比較輕微的犯罪

適用比例最高的是瀆職罪,其次分別是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等。刑法分則中犯罪性質最嚴重的,如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等,也可以適用拘役,但所佔比例最低。

2、拘役多適用於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中國刑法分則中除過失致人死亡罪沒有規定可以適用拘役外,絕大多數過失犯罪都可以適用拘役,約佔全部過失犯罪的95%左右。在同一類犯罪中,能夠適用拘役的也是一些社會危害性不大的犯罪。

拘役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數罪併罰不得超過一年。被判拘役,刑期從人民法院的判決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羈押的,其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享有兩項待遇:探親;參加勞動,可以酌量發給報酬。

我國的主刑罰有五種,一種是管制,再就是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以及死刑。根據相關的法律規定,只有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罰,執行完畢以後,在五年以內又再次犯罪就是屬於累犯,因此醉駕拘役不屬於累犯。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