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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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項目和標準有哪些

交通事故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前款規定的賠償項目應當按照實際情況確定,並一次性結算費用。

交通事故賠償有期限:

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3年,從傷害行為發生之日起算。受害人應當在治療終結後3年內向對方主張賠償,否則過訴訟時效。交通事故致身體受傷、殘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訴訟的時效為1年。交通事故造成財產損失的,其民事訴訟時效為2年。既有人身傷害又有財產損失的,訴訟時效應分別計算。

1、訴訟時效不是從事故發生之日起算的,而是從當事人知道自己的權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權者主張權利,時效就不開始計算。

2、對於人身損害賠償的訴訟時效,民法通則的規定是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傷情明顯的,應從傷害之日起計算,傷情需要治療的,應從治療結束之日起計算,因為這時,受害人才知道被侵害了那些權利。傷情當時不能發現的,應從傷情被發現之日起計算,當然,得有相關的證據證明後發現的傷情為交通事故所致。

3、對於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一年,沒調解的自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日起第二天計算,醫療終結或者定殘之後雙方參加調解的,自調解終結之日起第二天計算。如果沒有人身傷害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對於二00四年七月一日後的交通事故,可以不經過調解直接起訴。

二、交通事故中的傷殘鑑定費由誰承擔

同時傷者的損失在對方車輛交強險限額內的由保險公司賠償,超過部分由肇事方承擔。被保險機動車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責任的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人民幣;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人民幣;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人民幣。

交通事故傷殘評定的標準依據有以下幾點:

交通事故中有人員受傷的,需要做傷殘等級評定,以便制定賠償金額,交通事故傷殘等級的評定,需要依據下面三種情況來評定:

1、人體傷後治療效果。

2、殘疾與事故、損傷之間的關係。

3、交通事故對人體直接造成的原發性損傷及由損傷引起的併發症或者後遺症。

交通事故傷殘等級的評定需要根據以上三方面綜合評定。

在交通事故發生以後,如果導致了他人在交通事故死亡的話,保險公司需要賠償的金額有喪葬費、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賠償金,以及相關的撫養費和誤工費。如果交通事故導致了他人受傷,全責方應該支付受傷人員的醫療費、護理費、住院費等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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