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人傷全責怎麼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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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傷全責怎麼賠償?

一、交通事故人傷全責怎麼賠償?

交通事故發生後,如果糾紛尚未解決,肇事責任方未支付醫藥費,而家屬無力承擔傷者的醫療費用,就涉及到交通事故醫療費用的墊付問題。國務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圈內墊付搶救費用,並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1、駕駛入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險機動車被盜竊期間肇事的;

3、被保險人故意製造交通故的。

因此,傷者的家屬必須向交通事故處理部門瞭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為,若有上述行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處理部門通知保險公司墊付。由於現行的責任強制保險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一萬元,因此當搶救費用超過此賠償限額時,可以依法向國家設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濟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墊付,若以上方法仍無法得到救濟,則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醫療費用的先於執行的申請。

由此可知,發生交通事故,肇事責任方未支付醫藥費,而家屬無力承擔受害者的醫療費用時,由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濟基金先行墊付。

二、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道理交通安全由於意外性強,突出性高,所以很容易造成人身傷亡。在事故發生後,應當第一時間對傷員進行法治,並向公安機關報警和保險公司報險,根據保險公司的保險賠付規定,一般情況下,在不超出保險賠付額度的情況下應當由保險公司進行賠付,如果超出了賠付額度則由當事人進行賠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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