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認定複核程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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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認定是日後請求損害賠償的一項重要證據,對其不服只能通過複核的方式救濟,下文主要介紹了交通事故複核程序,歡迎瀏覽!
一、複核時間、對象與方式:
(一)時間: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
對象: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
方式:書面複核申請。
二、受理複核的時間和處理:
(二)主體: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
時間:收到當事人書面複核申請後五日內;
方式:作出是否受理決定;
(三)主體:上一級交通管理部門;
時間:自受理複核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
(2)審查道路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是否公正;
(3)審查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及認定程序是否合法。
(四)手段:書面審查,必要時可以聆聽當事人意見。
次數:以一次為限;
(五)結論:
(1)作出複核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
(2)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複核結論。
(3)作出複核結論,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
(4)複核審查期間,任何一方當事人就該事故向法院提起訴訟並經法院受理的,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複核。
複核途徑是行政監督的一種,能進一步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對交通事故認定不服只能通過向上級複核這一方式維護自己的權益,以上是本站小編整理的交通事故認定複核程序,希望對你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