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交通事故理賠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來源:法律科普站 2W

汽車交通事故理賠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一、汽車交通事故理賠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保險單憑證。

2、被保險人出具的索賠申請書。

3、被保險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被保險機動車行駛證和駕駛人的駕駛證

4、公安交管部門出具的交通事故認定書或者是人民法院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及其他證明。

5、受害人財產損失程度證明、人身傷殘程度證明、相關醫療證明以及有關損失清單和費用單據。這是保險公司確定自己賠償限額的重要依據。

6、其他與確認保險事故的性質、原因、損失程度等有關的證明和資料。

二、交通事故理賠流程是怎麼規定的?

1、由交警進行事故責任認定,出具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

2、根據責任認定情況,雙方可協商賠償事宜,也可申請交通調解。

3、協商不成的,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賠償。”

三、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1、醫療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康復費、整容費、後續治療費: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鑑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併予以賠償。

2、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3、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4、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5、住宿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標準。

6、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因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其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7、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8、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9、殘疾輔助器具費:殘疾輔助器具費:按照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標準計算。傷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參照輔助器具配製機構的意見確定相應的合理費用標準。

10、死亡賠償金: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準,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交通事故中的理賠建立在事故責任認定書已經出具,並且相關的財產損失也已經核對出來了的基礎上,因為投保人購買的商業保險的類別不同,所以要提供的理賠材料也不一樣。而且各類保險的理賠額度也都是有上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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