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員受傷的交通事故要求人身賠償可以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5W

無人員受傷的交通事故要求人身賠償可以嗎?

一、無人員受傷的交通事故要求人身賠償可以嗎?

1、無人員受傷的交通事故不可以要求獲得人身賠償,這是因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體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的法律制度。”

2、人身損害賠償的權利主體是自然人,客體是身體健康權或生命權,賠償的方式是財產賠償,賠償的義務人是致人損害的致害方

。所謂人身損害賠償案件,就是指因侵害自然人的身體健康權或生命權而提起訴訟的案件。人身損害賠償案件是因生命權、健康權、身體權遭受侵害,賠償權利人起訴請求賠償義務人賠償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的案件,包括因賠償義務人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權行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情形。

二、怎麼處理無人受傷的交通事故

(一)肇事當事人須如實反映事故發生的經過,按現場處理民警預約的時間到大隊事故中隊辦理有關手續。

(二)提供本方和對方維修車輛的保險委託手續。

(三)視事故損失情況交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如屬本市行政事業單位和部分企業單位提供擔保後,經主管領導或法人代表加簽意見可減免保證金)。

(四)事故中隊政務組辦理車輛放行、交費、交納保證金手續。

(五)帶齊車損報告(經保險公司核定)、照片、維修發票、拖、停車費票據等,到經辦民警處辦理結案手續。

三、有人受傷的交通事故如何處理

(一)肇事車方須知

1、如實訴述事故發生的全過程,按現場處理民警預約的時間到我隊辦理有關手續。

2、提供車輛保險委託手續。

3、提供傷者證件、本市區級以上人民醫院出具的診斷證明,交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經車輛經檢驗後辦理放行手續。

4、須定期(按療程)7天內向交警部門反應傷者治療情況(憑醫院證明)

5、傷者治癒出院後,憑出院證明書到調解組辦理法醫檢驗。

6、帶齊醫院結帳單據、法醫鑑定書、出院證明書、車輛估損報告等前來辦理結案手續。

(二)傷者須知(經鑑定屬六-十級傷殘的)

1、提供當事人(指受傷者)書面委託書。

2、提供委託人及受委託人(可用複印件)。

3、單位證明、工資證明、醫院護理證明、交通費用票據、護理人員身份證明、工資證明。

4、經鑑定傷殘(屬一-五級)的傷者,需到當地政府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家庭供養證明並加蓋印章,提供及被撫養人身份證明、户口簿、結婚證等。

5、被撫養人當中如有喪失勞動能力或殘疾者,須提供縣以上專科醫院證明材料,並辦理公證手續。

若交通事故發生之後,並沒有人員因為事故的發生而受傷,那麼事故雙方可能會選擇私了的方式來處理事故。由於此時並沒有人受傷,故此任意一方通常都不需要承擔支付人身損害賠償的責任。若有一方的車輛被刮傷,則需要支付車輛維修等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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