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款流程怎麼辦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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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賠償款流程怎麼辦理的

一、交通事故賠償款流程怎麼辦理的

(一)出險報案。

1、速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報案。

2、同時速向保險公司報案(48小時內)。

(二)損失確認。

1、向保險公司諮詢有關第三者或車上人員死亡的賠償標準。

2、到事故處理部門進行責任認定和事故調解。

(三)申請索賠。

儘快收集必要的索賠單證,10天內向保險公司申請索賠。一般需提交以下單證:

1、保險單複印件;

2、出險通知書;

3、損失清單;

4、身份證複印件;

5、行駛證複印件;

6、駕駛證複印件;

7、事故責任認定書;

8、事故調解書;

9、死亡證明書

10、一次性賠償憑證

11、醫療費、交通費、住宿費等票據;

12、被撫養人的户籍證明;

(四)訴訟:

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後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1)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立案審查

(3)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

(4)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對裁定不予受理、裁定駁回起訴不服的10日內可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5)案件受理後,排期開庭,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 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需要做的材料準備,

(五)領取賠款。

根據保險法保險公司一般在10天內通知您領取賠款,攜帶身份證,領取賠款。

二、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注意事項

申請交通事故死亡賠償金時要注意事項是:

(一)出險報案注意事項:

1、務必保留事故現場。

2、儘早報案。

(二)損失確認注意事項:

在責任認定後調解時要核實自己承擔的相應經濟責任,必要時向保險公司諮詢後再認可。

(三)申請索賠注意事項:

1、單證務必提供齊全,尤其與第三者相關的有效票據。

2、儘早申請索賠,根據保險法二年內不提供單證申請索賠,即作為自願放棄索賠權益。

交通事故發生後,相關的當事人員應積極的報案辦理。辦理時 ,還應對這類相關的受害者進行救治,保護這類人員的人身安全。相關的當事人員應積極的按照這類人員的實際損失和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賠償,保護這類人員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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