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減輕醉駕量刑可免於刑事責任 - 該怎麼理解?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4W

最高院減輕醉駕量刑可免於刑事責任,該怎麼理解?

一、最高院減輕醉駕量刑可免於刑事責任,該怎麼理解?

最高法出台的指導意見則明確:對於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被告人,應當綜合考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機動車類型、車輛行駛道路、行車速度、是否造成實際損害以及認罪悔罪等情況,準確定罪量刑。對於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處罰;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二、醉駕駕駛的量刑是怎麼樣的?

根據《刑法》規定,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拘役的期限,為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被判處拘役的,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一般在看守所執行)。

依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交通肇事罪;危險駕駛罪】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緻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這是人人都知道的口號,但是現實生活中,明知故犯的人卻不在少數。調查表明,40%的酒後駕車者“過高地相信自己的駕駛技術”,沒有意識到酒後駕車能造成非常大的安全隱患,往往會造成追悔莫及的交通事故。醉駕是對社會公眾危害很大的行為,一旦發生事故的話造成的損失將是巨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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