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教師醉駕會開除公職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5.98K

公職教師醉駕會開除公職嗎?

一、教師醉駕會開除公職嗎

教師醉駕一般不會被開除公職,因為根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醉酒駕駛機動車涉嫌危險駕駛罪,會被處以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拘役,並處罰金,並未達到會被開除處罰。

二、教師醉駕的處罰依據

公職教師屬於事業單位人員,對其處分適應《教師法》、《監察法》、《勞動合同法》和《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規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勞動合同法也規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注意這裏是“可以”解除,就是説“可以解除”,“也可以不解除”。一般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才解除合同(開除)。

1.《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

(一)第二十二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二)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依法判處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

3.刑法等對醉駕的有關規定。

(一)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構成【危險駕駛罪】,依法應處一個月以上六個月以下拘役,並處罰金。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第二款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並處罰金。

(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十三條被判處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機關就近執行。

公職教師作為國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應該為人師表,值得學生家長信賴和託付,應該做到知法守法,傳播知法守法的種子,而絕不應該發生醉酒駕駛這一毀壞人民教師形象的行為。雖然醉酒駕駛不會被開除公職,但也應該引以為戒,做好人民教師應做的事。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