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國税規定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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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使用税國税規定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土地使用税國税規定的計算公式是什麼

應納城鎮土地使用税額=應税土地的實際佔用面積×適用單位税額

城鎮土地使用税採用定額税率,即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税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應納税額。具體標準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大、中、小城市以公安部門登記在冊的非農業正式户口人數為依據,按照國務院頒佈的《城市規劃條例》中規定的標準劃分。人口在50萬以上者為大城市;人口在20萬至50萬之間者為中等城市;人口在20萬以下者為小城市。

二、城鎮土地使用税申報期限是多久?

城鎮土地使用税按年計算,分期繳納。具體繳納期限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目前各地一般規定為每個季度繳納一次或者半年繳納一次,每次徵期15天或者1個月。 新徵用的耕地,自批准徵用之日起期滿1年的時候開始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新徵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徵用次月起納税。

依照房產餘值計算繳納的房產税以及城鎮土地使用税,按年計算,分上、下半年兩期繳納。上半年的申報繳納期限為3月1日至15日,下半年的申報繳納期限為9月1日至15日。為簡化辦税手續,也可於每年的3月1日至15日一次性申報繳納全年應納房產税和城鎮土地使用税。

三、土地使用權期限

根據我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12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確定:

住宅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説的商品房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70年;

工業用地(也就是人們常説的工廠、工業區):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衞生、體育等公益事業性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40年;

綜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國統一執行的土地使用年限為50年。

土地使用税的計税公式應該是很好理解的,土地使用證的面積也是以土地使用證上登記的數據為準的,比如一共是100平方米,每平方米的收税標準是10元的話,土地使用税一共就是1000元。同一座城市的地税標準也跟土地區位登記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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